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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专项研究基金·之一】“博士论文奖学金”实施办法

2016-03-11

内容摘要:

 一、博士论文奖学金”实施办法


1. 初审阶段:

由申请者于2016年4月20日24时前(第一期)/9月30日24时前(第二期)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者基本信息、研究计划、《“博士论文奖学金”申报表》及申请者简历,研究选题参照《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选题参考》及《选题推荐》,研究计划格式参照《新结构经济学研究计划基本格式》(下载见“博士论文奖学金申请通知》(点击查看),中英文皆可,鼓励使用英文撰写研究计划。

初审结果将于4月底或5月初(第一期)/10月底或11月初(第二期)在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并邮件通知入选者。


2. 复审阶段:

第一期初审入选申请者将受邀参加“新结构经济学夏令营”,并在结营前针对论文题目作报告。报告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者须根据指导老师的建议对研究计划作出修改,导师审阅合格后即通过复审。复审结果将于9月1日公布。

第二期初审入选申请者将于10月底或11月初收到评审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并须于11月中旬提交修改完善后的研究计划(nseresearch@nsd.pku.edu.cn)。评审委员会将于11月底公布复审通过者名单。复审通过的申请者将获得奖学金提名,同时,新结构经济研究中心将为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安排指导老师。申请者的开题报告在所在学校正式获得通过后,申请者可以获得30%的奖学金。


3. 中期成果报告:

通过复审的申请者需要与其指导老师商定中期成果报告时间,并按时以邮件形式(nseresearch@nsd.pku.edu.cn)提交中期成果报告。指导老师将会依据中期结果提出研究建议。若申请者未按时提交中期成果报告,或者报告不符合要求,则获得奖学金资助的资格将被取消。通过审查的申请者将获得30%的奖学金。


4. 结项审查:

通过中期成果报告审查的申请者需要在毕业答辩之后以邮件形式(nseresearch@nsd.pku.edu.cn)提交结项成果报告,提交日期由导师根据申请者实际情况决定。若申请者没有按时提交结项成果报告,或者报告不符合要求,则获得奖学金资助的资格将被取消。通过结项审查的申请者将获得奖学金证书及其余40%的奖学金。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也将向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推荐优秀申请者论文。



二、新结构经济学专项研究基金论文奖


获得“学术新秀奖学金”、“英杰专项研究基金”及“博士论文奖学金”资助的团队(或个人)可以有机会申请“新结构经济学专项研究基金论文奖”。若该团队(或个人)参选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杂志发表,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将按照《“新结构经济学专项研究基金论文奖”实施办法》点击查看)给予相应奖励。


三、新结构经济学专项研究基金数据奖


获得“学术新秀奖学金”、“英杰专项研究基金”及“博士论文奖学金”资助的团队(或个人)均有机会申请“新结构经济学专项研究基金数据奖”,以奖励收集并共享研究数据(原始数据或在现有数据基础上研发指标皆可)。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将依据数据质量、收集难度等参考标准综合考量以确定获奖小组或团队,奖励金额为1,000-5,000元。


四、新结构经济学专项研究基金学术汇报会


优秀的项目论文经评审委员会选拔后将有机会参加每年12月中上旬举办的“新结构经济学专项研究基金学术汇报会”,并有机会被推荐参加同期举行的“新结构经济学国际研讨会”。获得“博士论文奖学金”资助的申请者均可提出申请(所有获选项目皆可,并不限定年份),申请者须于每年10月15日前以邮件形式(nseresearch@nsd.pku.edu.cn)提交基本信息及参会论文。中心将于11月初邮件告知入选项目组,并在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本届“新结构经济学专项研究基金学术汇报会”将于2016年12月举行。


五、获奖者义务


1. 获奖者应按时提交中期和结项报告,积极与指导老师沟通交流,为新结构经济学的发展贡献力量。

2. 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有权使用申请者在获得本基金资助的研究过程中收集和整理的数据(涉密数据除外),以强化新结构经济学的实证研究。

3. 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可以将获奖者的论文辑录为工作论文集。

4. 论文发表时须注明得到“新结构经济学专项研究基金”资助。


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中心

2016年3月10日